Search
站內搜尋
TIPS
收出養錦囊
Q
Q: 我太太是越南人,我們結婚多年都沒能有孩子,想要收養小舅子的小孩,孩子大概6歲,越南籍,住在越南,應該要怎麼辦理收養?

由於姪子是外國人,因每個國家針對收養的規定不盡相同,比如有些國家超過一定年紀即無法辦理收養,故您必須先確認越南的收養法規是否允許您辦理收養。

若法規允許,則您必須先到越南辦理收出養的程序,取得相關文件後,將文件進行翻譯並拿到我國駐外機構進行驗證,接下來,帶著越南翻譯並公證後的文件,與台灣聲請收養的文件一同遞交至居住地的地方法院,後續安排姪子來台出庭、接受訪視,法院會依據您們的情況裁定收養認可與否。

相關流程可參考中心網站: https://www.tcadopt.org.tw/our_service_4.php

Q
Q:表妹目前18歲,跟男朋友未婚有了一個寶寶,她跟男朋友年紀還小沒辦法養,我35歲但未婚,請問這樣我符合收養的資格嗎?

法律並沒有規定單身者不能收養子女,但由於您與表妹是親屬關係,這樣的收養是親戚收養,所以您反而需要確認您與表妹的親屬關係是否在民法規定的範圍內。

民法第1073-1條規定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內,輩分不相當者」不得收養。

您與是旁系血親四親等,屬於親屬收養的範圍,因此是符合法律要件的,相關流程您可參考中心網站:https://www.tcadopt.org.tw/our_service_4.php

Q
Q:親戚收養的流程與規定有哪些?資料該如何申請?

相關流程請參考中心網站:https://www.tcadopt.org.tw/our_service_4.php

應備文件申請方式請參閱下方說明:

  • 收出養聲請狀、收養契約書可至各地方法院網站或直接下載。*聲請狀僅供參考,文字可依需求修改或至法院索取。
  • 收養人健康檢查報告:檢查項目需包含血液、胸腔X光(連結)
  • 收出養雙方及小孩的戶籍謄本:向戶政事務所申請,戶謄不可省略記事欄位,若無法取得出養方之戶籍謄本,可嘗試以孩子的身分證明文件或法院公文提出申請。
  • 收養人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:請向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申請。
  • 收養人的財力證明:需提供至少兩項不同類型的財力證明,如;保險單、存款證明、在職證明、扣繳憑單、不動產權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