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養視同親生,您夫妻與孩子的關係是持續一輩子,不受離婚影響。與一般家庭一樣,您們需謹慎討論的是除了孩子的監護權和照顧問題之外,還需要留意孩子的情緒和行為反應,以及如何告知,讓孩子知道父母離婚不是不愛他,也不是他的問題,避免將孩子牽扯進大人間的問題中,做個好聚好散的爸比媽咪喔!如果於離婚事宜中,有需要協助的地方,建議您可洽詢兒童福利聯盟親子維繫組,尋求離婚協議商談服務,電話為0800-532-880,https://www.children.org.tw/goodbye/service/288
認養,是一種定期的贊助方式,由某些社會福利機構如家扶基金會、世界展望會等團體徵求善心人士,透過經濟補助來協助孤兒兒童,但認養人與受助兒童間無任何法律關係。若您欲認養兒童,您可洽詢相關單位。
收養,又稱領養,是非血親的雙方,經過法律的程序來建立合法的親子關係,使無法在原生家庭成長的兒童能在安定、永久的家庭中成長。收養人與被收養人間透過法律的程序將會正式成為被收養人的父母,負擔被收養人的照顧責任與義務。
建議您可以向住所地的社福中心或社會局尋求協助,社工將依您的狀況提供適切的服務,如經濟補助或寄養或其他安置服務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