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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0-26
新聞剪報
2023.09.13 二十五歲青年父早逝、母改嫁,鄰居夫婦聲請收養……法官不准

洪姓單身青年的父親早逝、母親改嫁另組家庭,鄭氏夫婦以不忍洪男未曾享有過正常家庭天倫之樂為由,向法院聲請收養洪男,已經成年的洪男也表達願被收養及更改姓氏意願,屏東地院審理後,認為不符收養要件,駁回鄭氏夫婦的聲請。

25歲洪姓青年的父親在其年幼時早逝,母親也改嫁另組家庭,鄭氏夫婦是洪男的鄰居,認為洪男自幼無其他兄弟姊妹陪伴、互相扶持,不忍洪男未曾享有過正常家庭的天倫之樂,因而欲收養洪男,且洪男的生母亦表示贊同,故請求法院准予收養洪男。

屏東地院認為,司法機關於認可成年收養時,除應審酌當事人動機與目的是否符合道德、法律的正當性外,亦應調查收養當事人間是否存有因長期共同生活、相互扶持依靠而產生宛若事實上親子關係等事實,來判斷是否確有成立成年收養必要性,以避免不法濫用,從事其他脫法行為或企圖追求財產上效果的虛偽等情事。

法官認為,鄭氏夫婦與洪男之間並無共同生活的事實,亦缺乏相互照顧依附情感關係的存在,難認彼此存有如同父母子女間深厚、穩固的親情連結,因此,並不符合收養的實質要件,應予駁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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