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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n-related adoption
無血緣收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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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規定,所有未成年無血緣的收出養案件,都必須透過政府許可的收出養機構辦理,不得自行指定收養對象。
收養流程
STEP 1
收養資格確認
單身者與夫妻皆可向收出養機構登記收養,多數機構要求收養人或與被收養人年齡差距在50歲以內、夫妻婚齡2-3年,但機構仍會依據實際工作情況審核收養人資格。
STEP 2
參加說明會/說明會談
透過說明會/會談,了解收出養機構的服務內容,同時也讓收出養機構認識您對收養的期待與想法。
STEP 3
參加準備教育課程及團體
收出養機構會辦理不同主題的課程,包括親職教養、身世告知、婚姻關係等,幫助您在收養路上有更充分的準備度。
STEP 4
社工訪視會談及家訪
在此階段,社工員會蒐集您個人與家庭的狀況,包含成長背景、婚姻狀況、對收養的期待及養育子女的想法等等,也會拜訪家裡,瞭解同住家人的看法並檢視居住環境。
STEP 5
資格審查
當完成課程與訪視後,收出養機構會邀請專家學者來審查您的家庭對收養的準備度與狀態。
STEP 6
媒親漸進
收出養機構將依據收出養雙方的期待進行媒合,媒合成功後,社工會安排收養人與被收養人漸進式的互動。
STEP 7
共同生活期間
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7條規定,法院得命收養人與兒少共同生活一段時間,作為裁判的參考之一。
STEP 8
法院聲請收養認可
完成前述流程後,社工會協助您向法院遞狀,審理過程中法官可能會安排第三方單位進行訪視調查。當收到法院認可的裁定書與確定書後,即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收養登記。
STEP 9
後續追蹤輔導服務
依據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,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應提供收養服務完成後之追蹤輔導,期間至少三年。